無照生產販售「安心口罩」 無良廠商撈1500萬黑心錢遭判刑

碩頂公司無照生產販售「安心口罩」近580萬片 大賺1500萬元黑心錢,臺中地院依違反《藥事法》判黃姓負責人徒刑3月。(資料照片)

中市碩頂精密公司未取得衛福部製造醫療器材許可證,在去年1月間被查獲違法生產「安心口罩」醫療口罩,販售近580萬片,不法獲利高達1500多萬元,臺中地院依《藥事法》未經覈准擅自制造醫療器材罪判黃姓負責人徒刑3月、另3名共犯2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碩頂罰金1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碩頂公司未領有衛生福利部覈准的製造醫療器材許可證,黃姓負責人於2020年8月起設計印有「防疫口罩捕捉病毒的關鍵原料熔噴布」及「用途:防止飛沫傳遞,過濾微生物、體液及微粒粉塵」等字樣的口罩外盒,交由碩頂公司李姓總經理、周姓會計及頂善公司陳姓行政人員等人,在同年9月起在工廠違法生產「安心口罩」,並對外販售。

黃男等人在2021年1月5日取得製造許可證前,共銷售約579萬餘片違法口罩,不法獲利新臺幣1571萬餘元。

黃否認犯行,辯稱「安心口罩」並非雙鋼印口罩,不屬於醫療器材,且碩頂具有醫療器材製造業、販賣業藥商資格,口罩外盒誤用文字,屬於過失。其他3人則辯稱只是依照黃男指示工作。

法官認爲,「安心口罩」印有「捕捉病毒」、「防止飛沫傳染、過濾病毒」等文字,符合醫療器材定義,至於外觀是否標註「MD」及雙鋼印,主要是用來區別是臺灣製造或國外輸入,並認定黃男有販賣醫療器材犯意。

法官審酌碩頂公司後續在2021年1月5日取得衛福部核發醫療器材許可,依違反《藥事法》,判碩頂公司罰金10萬元,黃男3月徒刑、其餘李、周及陳各2月徒刑,犯罪所得1571萬餘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