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保母怕哭鬧「牛奶摻安眠藥喂嬰」 詭辯僞陽性遭重判

毛姓無照保母應餵食安眠藥給10月大嬰兒,士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毛女有期徒刑1年。

北市毛姓女子收託照顧10個月大嬰兒,她爲了要讓嬰兒睡覺,自己能輕鬆照顧,在牛奶中摻入具有安眠功效的藥物,使起嬰兒昏睡,不料劑量太高,嬰兒全身癱軟無法叫醒,士林地院合議庭排除各種可能,包括嬰兒誤食、僞陽性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毛女友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毛姓女子並未領有保母證照,去年3月25日以每小時250元受託照顧嬰兒,但她爲了避免嬰兒哭鬧,拿出自己因病就醫領取的藥物,摻入牛奶餵食,當母親返家時,發現嬰兒兩眼無神,全身癱軟無力,立刻緊急送醫,經醫師檢定,發現有苯重氮基鹽藥物中毒現象,控告毛女傷害罪。

但毛女始終否認餵食嬰兒安眠藥,辯稱不知爲何會有中毒現象,辯護人則稱醫師鑑定出現僞陽性。但法官從嬰兒食物開始探究,認爲食物是大衆通路購得,並沒有問題,嬰兒也無法自行吞藥,手上也沒有注射藥物的痕跡,排除誤食的可能,而且嬰兒體內檢出的陽性數值,已達參考值6倍,排除僞陽性可能。

合議庭審酌,毛女未善盡照顧責任,辜負嬰兒雙親的信任,所爲殊值非難,且犯後飾詞狡辯,迄未取得嬰兒雙親諒解,態度難謂良好,況且對兒童下藥、虐待等,是社會難以容忍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