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優化購房落戶手續,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
5月6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於購房。
其中還提出,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武漢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爲首套住房。
其中明確,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武漢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辦證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關於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房發〔2024〕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爲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武漢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武漢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於購房。各新城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對於各類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進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費措施。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參照執行。
二、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措施。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階段性調整異地貸款使用條件,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地和繳存地限制。對武房發〔2023〕8號文件中關於“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爲首套住房。
四、調整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方式。認真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要求,新供應住宅用地項目可繼續採取從土地出讓金中計提專項資金方式,異地建設或購買符合條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五、推行“賣舊買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給予補助。組織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收購置換購房家庭的自有住房,用於市場化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購房者三方聯動,實現舊房“先賣”、新房“優買”。各區可制定“賣舊買新”優惠措施支持置換購房家庭購買本轄區新建商品住房。
六、盤活商辦類用地和項目。對存量商辦類開發用地和在建項目,按照規定程序推進“商改租”“商改住”。合理調整商辦類房屋用水、電收費標準,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新建商辦類房屋(不包括已交付使用的存量房屋)實際作爲家庭居住用途的,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房管部門集中申報,承擔相應改造費後可調整爲民用水、電收費標準。對商辦類房屋庫存過大的區域,除有明確招商引資項目需求的,暫停新增商辦類開發用地供應。
七、優化房地產開發企業“白名單”管理。實施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差別化分級管理,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行0.6-0.8的差別化預售資金監管係數。加大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融資協調力度,對符合“白名單”條件的合規房地產項目應貸盡貸。
八、優化新建商品房項目審批服務。大力推行“拿地即開工”,試行單獨核發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增加申請預售許可次數,預售許可最低規模不小於棟。優化預售許可辦理流程,簡化預售方案辦理程序,實行“即報即辦即備”,加快項目上市。2024年12月31日前,對中心城區、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開發建設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開發投資額達到25%以上、主體結構施工形象進度達到±0,並已明確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在達到規定預售形象進度前實施全額預售資金監管。
九、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辦證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十、提升房屋交易服務水平。通過安居鏈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商品房銷售全流程服務,持續舉辦線上線下房交會,促進供需精準對接。全力推行“放心購”“安心購”“省心購”服務,開展“15天無理由退房”試點,確保平臺新建商品房項目“真房源、真價格、保質量、保交付”。
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促進本轄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支持政策,相關措施與本《通知》按就高不重複原則使用。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
武漢市財政局
武漢市公安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人行湖北省分行營管部
2024年5月6日
《關於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答
“一、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於購房。各新城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對於各類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進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費措施。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參照執行。”
問:相關區重點區域包括哪些?
答:相關區重點區域主要包括:東西湖區將軍路板塊、徑河板塊,黃陂區盤龍城板塊,江夏區大橋板塊、五里界板塊,新洲區邾城板塊、雙柳板塊,蔡甸區蔡甸街北、東、南板塊、大集板塊、奓山板塊,以及東湖高新區光谷中心城板塊、未來科技城板塊、花山板塊,經開(漢南)區沌口板塊、軍山板塊、紗帽板塊,長江新區諶家磯板塊、武湖板塊、陽邏板塊等。
問:購房消費券通過什麼公共服務平臺發放?購房人如何申請領取?
答:購房消費券通過安居鏈平臺發放。2024年12月31日前,購房人可通過“安居鏈”APP的“房展會專區”申請領取5-10萬元購房消費券。
問:哪些特定項目可以使用購房消費券?
答:由相關區(新城區、東湖高新區、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的商品住房項目向安居鏈平臺提出申請,經市房管部門審覈備案,可以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我市第一批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的商品住房項目共有103個(其中,東湖高新區21個、經開(漢南)區13個、長江新區14個、東西湖區15個、蔡甸區6個、江夏區10個、黃陂區22個、新洲區2個),具體項目清單可在“安居鏈”APP進行查詢。
問:購房消費券如何使用?
答:2024年12月31日前,已在“安居鏈”APP領取購房消費券的購房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在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的商品住房項目中選房。購房人完成選房並與開發企業達成認購意向後,開發企業協助購房人在線鎖定房源,覈銷購房消費券,並完成網籤手續,購房消費券直接抵扣房屋總價款。
“二、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措施。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階段性調整異地貸款使用條件,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地和繳存地限制。對武房發〔2023〕8號文件中關於“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問:“認房不認首次貸”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答:爲加大公積金對通過房屋置換的方式改善住房條件的支持力度,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即僅使用一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執行我市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但對於在我市存在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人家庭,不予貸款。
問:公積金異地貸款使用條件是什麼?該政策有效期多長?
答: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範圍擴大至全國各城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須武漢市戶籍的限制條件。
“三、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爲首套住房。”
問:掛牌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再購房享受商貸首套貸政策具體怎麼辦理?
答:對於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的家庭,2024年5月6日起在“武漢市二手房交易服務網”辦理掛牌出售手續後再購房的,購房人辦理銀行商業貸款時,應委託商業銀行向武漢市房產信息中心申請家庭住房套數認定。需按照要求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身份信息、已辦理新建商品房預簽約信息備案的合同編號或所購二手房屋的不動產權證號(房屋所有權證號)等信息,提交購房人的身份證、授權委託書等影像件資料,並向商業銀行申報掛牌出售房屋信息等。武漢市房產信息中心按照貸款銀行提交的申請,查詢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並向貸款銀行反饋《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認定結果通知單》。貸款銀行根據房管部門的反饋結果進行貸款審覈。
“五、推行“賣舊買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給予補助。”
問:怎麼申請換購住房的增值稅補助?
答:換購住房的增值稅補助按照“先繳後補”原則發放。符合換購住房增值稅補助優惠政策的購房人繳納增值稅(5%)後,可於2024年5月6日起,登錄“武漢住保房管辦事服務”微信小程序申請增值稅補助,按要求上傳新建商品房網籤備案合同、已繳納的增值稅發票、購房人本人銀行卡等資料影像件。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計稅價格的1%將補助資金髮放至購房人的銀行卡。
“九、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辦證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問:該項政策什麼時候實施?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目前,公安部門正在會同房管部門研究制定該項政策的實施細則、收件資料標準,預計將於5月份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