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實休人數達2366 創10個月新高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勞委會今(2)日公佈實施無薪假公司,雖然增幅較上期減少,實施加數也維持41家,但其實際實施人數達2366人,雖今年5~6月有減少趨勢,但實休人數仍爲2月份以來的新高。

勞委會公佈事業單位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截至102年11月30日止,前期41家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4家停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但另有4家新增通報事業單位。

根據統計顯示,本期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41家,通報人數達2,386人,實際實施人數爲2,366人,實施方式多爲月休1至4日。實施家數與上期相較無增減,通報人數及實際實施人數均增加38人,而上期則是增加291人,明顯本期增幅縮小。

勞委會再次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語,更不是僱主可以恣爲的權利。僱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爲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本會「因應景氣影響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