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度CPI漲幅達標 逾49.2萬勞工 勞保年金變厚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之1、第65條之4及其施行細則第96條規定,以領取年金年度爲基期,當主計總處發佈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就會依該成長率調整勞保老年年金給付金額。主計總處2022年發佈202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平均爲104.32,對照各年度後,發現部分年度累計5%達調整標準。因此勞保局27日正式公告,請領2009年度、2010年度、2013年度至2015年度這些年度的年金給付者,從當年至202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法定調整標準,依法可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勞保局表示,由於2009年度及2010年度前已分別依規定調整年金給付金額,並重新起算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這些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年金給付,至今仍還在領取者,從2022年5月起依各該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至於2011年度、2012年度、2016年度至2021年度的請領勞工保險年金給付者,因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尚未達法定調整標準。勞保局解釋,也就是說,2011年度請領年金給付者,已自2017年調整年金給付金額,2012年度也在2019度調整,所以重新起算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但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尚未達法定調整標準,2022年不予調整年金給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