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居吾宿震災倒塌 建設處長鄧子榆獲不起訴

獲得不起訴的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縣府每年均編列約80萬元拆除違章預算,但都遭大幅刪除。(許家寧攝)

住戶質疑吾居吾宿住戶偷加蓋3層,但屢次檢舉縣府未強制拆除,造成塌陷主因。(資料照)

花檢署調查吾居吾宿2006年完工時,屋頂已有3層突出物,認定違建部分對建物塌陷影響甚微。(許家寧攝)

花蓮大地震造成「吾居吾宿」住宅大樓倒塌,住戶質疑原先6層樓建築物遭加蓋3層成爲塌陷主因,並指控多次檢舉違建,縣府卻不作爲。花檢署調查,違章部分影響倒塌甚微,且縣府該年度只有1000元拆除違建預算,並非故意不拆除,將建設處長鄧子榆等三人不起訴。

吾居吾宿住戶告發違法增建7至9樓的鄭姓、劉姓情侶,不當增加大樓負重造成大樓「頭重腳輕」倒塌,同時指控縣府建設處明知違建仍持續興建中,經住戶多次檢舉仍遲不強制拆除違建,認爲公務人員有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圖利罪嫌。

檢方調查,吾居吾宿在1996年完工時,6樓屋頂以上已經存在3層突出物的瞭望臺,經鑑定結果,違建部分增加鐵窗等裝設,增加重量僅約全築物總重2.79%,比重甚低,雖不起訴處分,但鄭劉兩人另涉竊占、違法復工、僞造文書等罪另行提起公訴。

令檢察官瞠目結舌的是,花蓮縣處於地震高危險區,迄今有3000件以上違建尚待拆除,不過106年度縣府拆除違建年度預算竟只有1000元,鄧子榆也向檢方澄清,縣府接獲檢舉後,4次查報併發出勒令停工及拆除通知,但苦無經費拆除違建。

檢方調查縣府拆除經費短缺,認定鄧子榆等人涉嫌瀆職爲不起訴處分。對此,鄧子榆表示,拆除違建的經費,並非縣府不願意編,但每年縣府編列預算,都遭議會大幅刪除,去年度編列72萬剩1000,今年度編列80萬也被砍至剩20萬元。

今年度花蓮縣府歲出129億元預算中,只有違章建築處理業務費被砍,其餘全數過關,對此有議員無奈說,「80萬隻能拆幾間﹖」認爲推給議會並不公平,強調選民不喜歡被拆違章,這類陳情案件也多,府會都不願意得罪選民,早就是長期以來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