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卷林智堅抄襲案!餘正煌委任律師列33抄襲處:他纔是受害者

餘正煌律師(圖左起)曾威凱、張祐齊及吳俊達。(林偉信攝)

捲入林智堅論文抄襲案的餘正煌調查官,11日委由律師出庭陳述自訴意見;吳俊達律師說,餘是一默默無聞之調查局公務人員,卻因林智堅參選桃園市長無端捲入此一論文抄襲紛爭,餘正煌纔是受害者,因此透過提自訴來討回公道。

吳政達律師在法庭上說,臺大學倫會已認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涉抄襲,律師也當庭提出比對錶格,證明林的論文有「33段落」與餘的論文類似,有些甚至用電腦複製剪貼貼上,連錯的都一模一樣。

律師說,餘正煌原本不想牽扯其中,但去年7月20日林智堅爲了挽救桃園市長告急選情,竟舉行記者會並提出不實之時間序列,誤導輿論風向及林的支持者,錯誤認定「餘抄襲林的論文」,事涉餘的人格清白及任職公務機關之權益,餘迫於無奈,才決定委任律師表達「自己論文乃自行撰寫」。

律師說,本案餘正煌是犯罪之被害人,不僅依法委任律師提出自訴,並提出論文被抄襲之證據,更有國立臺灣大學認定「林智堅抄襲餘的之碩士論文」爲證,所提自訴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殆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