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防汛道路平又直 超速照相引民怨

民衆質疑,霧峰警方雷射槍執行測速照相,質疑政府搶錢,警方表示執法皆會在前有測速照相警示牌路段執法,請民衆注意車速,以維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黃國峰攝)

臺中警方1月25日起在中市大里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不定期以雷射槍執行測速照相,由於限速僅40及50公里/小時,立德里長江和樹質疑限速過低。(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指出,大里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是水防道路,所以限速較低。(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指出,大里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是水防道路,所以限速較低。(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本月25日起在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不定期以雷射槍執行測速照相,由於限速僅40及50公里/小時,引起當地里民質疑政府搶錢,霧峰分局表示,據統計防汛道路,車禍死亡率高,且車速與致死率有相對關係,爲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請民衆特別留意車速。

年關將近請注意自己的荷包不要失血了!中市大里區立德里長江和樹,昨向里民示警,接獲十九甲派出所的測速通知,他表示,也有里民向他反應,車禍大部分應是互不相讓跟不守規則居多,應以其他方式約束駕駛人安全駕駛,甲堤南路、太堤西路段鄰近74快速道路,限速這麼低,容易塞車,騎腳踏車騎快一點,也有可能超過40,這是要跟人民搶錢嗎?

霧峰分局表示,不是隻有十九甲派出所,據統計分析,110年迄今,轄內不幸發生4件死亡交通事故,其中有3件位於防汛道路,且防汛道路以搶修險通行爲主,考量交通狀況,此路段限速已上調至40至50公里,因此轄內河堤邊的防汛道路,皆會科技執法取締,以維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霧峰分局交通組表示,經交通部研究,一般轎車時速30公里的情況下,遇到前方突然出現緊急情況,需要14公尺的剎車距離;若時速爲50公里,剎車距離將拉長爲28公尺。另外,行人被時速30公里的轎車撞上,死亡率爲10%,若被時速50公里的轎車撞上,死亡率將飆升爲85%。

霧峰分局表示「十次車禍,九次快」,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及嚴重程度往往與行車速度成正比建議用路人降低行車速度可增加駕駛人之視野範圍、反應距離及空間,減少事故發生機率,及降低事故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