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種電家用儲能無消防指引 恐熱失控

目前政府已經宣示儲能目標,2025年要建置達1.5GW。(百萬瓩)

政府修法明年起新建大樓屋頂強制蓋太陽光電,立委也呼籲政府推動住戶設置儲能設備,鼓勵自發自用,讓小型家用儲能商機看漲。不過儲能多爲鋰電池,有「熱失控」風險,也就是如果短路自燃可能延燒好幾個小時。但目前國內僅經濟部設有家用儲能電池安規、電工規則,使用端內政部的消防安全指引,至今沒有訂定,讓儲能成爲大樓不定時炸彈。

立法院今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明年起強制新建、改建大樓,屋頂都得設一定比例太陽光電,也就是每棟大樓會有自己的發電設備。先前立委邱議瑩就呼籲經濟部,屋頂大量設太陽光電後,可不可以推動家用儲能設備,電不一定要全賣給臺電,可存起來供應自己大樓或是住家使用,減緩發電壓力。

目前政府已經宣示儲能目標,2025年要建置達1.5GW(百萬瓩),不過鎖定民間能源業者、用電大戶設置,建物內的家用儲能設備尚屬少數社區、家庭使用。

能源局現有規範併網型儲能,只能在工業區、非都丁種用地設置,但是建物內目前並無規範說不可設。標準檢驗局副組長陳誠章說,戶外(大型)、家用儲能(小型)電池安規已在2021年公告VPC(自願性產品驗證),家用部分就是針對20瓩以下做規範,至於裝置上,也有電工規則規範,要求電器技師安裝標準裝設。

但是裝置後,經濟部能源局直言,相關的安全規範,例如《建築法》、《消防法》修訂,確實國內目前還沒有,需要內政部、消防署後續去訂定。

官員說明,鋰電池有「熱失控」風險,一旦燃燒,可能持續好幾個小時。這不僅是小型家用儲能,甚至電動車本身就是一臺大電池,停在停車場,如果燃燒如何避免延燒人跟物,都需要特別消防指引規範才行。以美國來說,家用儲能有規定容量不可超過20瓩,不可裝置在人員出入進出口、需分隔有不同場地、離灌水設備一定距離內等,這些都需要消防署後續去修法、訂消防指引。

對此消防署表示,目前確實尚未研擬家用儲能設置消防指引,但依據程序而言,經濟部要先完成設備的相關安全規範,後續纔有所謂的消防安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