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簽約突反悔 他被凹車位臉綠了 行家竟狂賀:提早領年終

有網友買房已斡旋成功,屋主竟再簽約當天突然反悔,要求買家多買車位。(示意圖/達志影像)

買家相中滿意物件時,大多通過斡旋方式,以表購買意願,但也有出現不少斡旋成功後反悔的案例。近日有網友請益,自己已經斡旋成功,屋主也在契約上簽名,但簽約當天卻突然反悔,希望買家能多買一個車位,讓原PO十分爲難,遇上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大多網友分析屋主先違約,需要爲此賠斡旋金,「二個方式:屋主賠斡旋金,或是你就趁機砍車位的價格買下來」、「提早領年終囉」。

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稱自己已經斡旋成功,賣方也已經在契約上簽字,然而簽約當天屋主竟突然反悔,要求再多買一個車位,並推銷以車位未來報酬率利誘原PO,「租給別人可以多收4、5000塊的收入」。

但這情況卻讓原PO始料未及,斡旋契約上僅1間房子沒有車位,屋主也在契約上簽名,若屋主因此反悔不賣,「我只能答應他的條件,多加一個我根本用不到的車位,或是摸摸鼻子,默默的把斡旋金拿回來嗎?」。

貼文一出後,大批熱情網友涌入提供建議,不少人分析屋主違約在先,需賠斡旋金,「二個方式:屋主賠斡旋金,或是你就趁機砍車位的價格買下來」、「簽了反悔換他賠償」、「斡旋簽收了,屋主不賣就是賠錢給你」、「屋主要賠斡旋金纔是」、「提早領年終囉」、「可以拿兩倍回來囉」、「恭喜,妳已獲得2倍斡旋金大獎」。

不過有網友認爲,雖然屋主有違約疑慮,但考量未來脫手,還是建議將車位買下來,「但多個車位的確是加分」、「如果車位是合理價位,對將來的房價一定是加分的,而且如果是一位難求的地區,出租車位會是很棒的收益」、「價格重新談,有車位未來真的會比較好賣」、「有能力也把車位買了,以後要賣更好賣,以後有車沒車位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