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藏通緝犯 雲林縣議會之花傳將請辭

議會內藏匿通緝犯,「議會之花」請長假

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一名簡姓通緝犯愛上有云林縣「議會之花」之稱的林姓女助理,兩人交往後,認爲警察不會到議會抓人,把議會研究室當愛的小窩,住在裡面77天,新聞曝光後,林姓女子向議會告假,預計下週纔會返回工作崗位,也有傳聞將主動請辭,議會澄清還沒收到辭職信,將在討論如何後續處置。

雲林縣議會變成性愛場所地點就在議員研究室,當事人不是議員,而是38歲的通緝犯簡俊平,他自爆去年逃亡期間認識有云林縣「議會之花」之稱的林姓女職員,她的父親議長機要秘書

通緝犯從此自由進出研究室如入無人之境,就怕沒人相信,還po上親密照昭告天下,他說,「都住在那邊,三餐自己煮,不然就是叫便當,不然就是她出去買,不然就一起出去吃

把研究室當套房一住就是77天,比對一下研究室一排綠色椅子,的確和照片相符;但怪的是,議會明明有警衛,竟然沒被攔阻,原來兩人透過臉書認識,在一起4個月,原本躲藏的日子,從此定居議會研究室。

簡姓男子就是看上保護傘,警察不敢到議會隨便抓人,如此荒唐行徑,直到兩人分手後,自行向媒體爆料還主動投案。只是女方不甘示弱,在臉書上回嗆說對方是一個吃軟飯的無賴,滿口謊話

雲林縣議會秘書長張耀文表示,「林小姐已經請假,這段期間她在其他地方休息,有聽到這個訊息(離職),但是還沒有收到正式的辭職信。」

議會沒有議程,林姓女子暫時告假,虎尾老家也空無一人躲避風波,預計下週纔會返回工作崗位;但對議會而言,研究室成了通緝犯藏匿套房,出現管理漏洞,也不排除對女職員做出懲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通緝犯把「縣議會之花」,研究室當炮房77天。(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