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報案2頭山豬失蹤 臺中警查出老翁親生女兒偷賣掉

老翁2只山豬不見了,豬寮空蕩蕩。警方追出是女兒偷賣掉,臺中檢方將女兒以偷竊罪起訴。(警方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老翁2只山豬不見了,豬寮空蕩蕩。警方追出是女兒偷賣掉,臺中檢方將女兒以偷竊罪起訴。(警方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劉姓老翁發現他養在豬寮的2頭山豬不翼而飛,而向警方報案,警方調路口監視影像查進出車輛,竟追出是他的女兒以1萬元偷賣給李姓友人,還曾帶李等一行5人先來豬寮確認過,且山豬早以被宰殺吃光了,劉女辯稱並未偷竊,不是她找人來抓豬,但她有收錢。臺中檢方依竊盜罪將她起訴,其他5人因不知情而獲不起訴。

劉女在2019年12月向李男指稱,她父親太平區的豬寮內飼養臺東種山豬2頭,父親同意出售,請他幫忙抓捕山豬,雙方商議以1萬元成交。

劉女還在去年1月3日帶李男及他友人何男到場確認豬寮位置。李男找來何男、金男、高男趙男等4人隔天凌晨開車到豬寮,聯手以鋼索線、黑色膠帶番刀工具抓豬,一行人在凌晨3時將2頭山豬載走。

事後,李男交給劉女買豬價金1萬元,將豬宰殺後分送親友吃光了。劉女到案否認偷竊,辯稱她跟父親開玩笑說1頭要以2萬元賣掉,但她並沒有叫人去抓豬,但李男事後給她1萬元,她確實有收取。

李男供稱,劉姓老翁的山豬常破壞他人農地作物,所以,委託捕抓山豬,並協議以1萬元代價購買2頭山豬,劉女向他表示,已取得父親同意,還帶她去確認豬寮位置。

臺中檢方以劉女所犯竊盜罪嫌,利用不知情的李男等人竊取父親的2頭山豬,又以1萬元賣掉圖利犯罪所得宣告沒收,並依竊盜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