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蟲傳新冠肺炎?檢方認網友誤解常識不起訴

何姓網友誤解蚊蟲會散佈新冠肺炎病毒常識發文被移送後,北檢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

仍在世界各國肆虐的新冠肺炎,具體傳染途徑醫界仍沒有定論,一位何姓網友在臉書上指「蚊蟲是第三病毒傳播者」,被警方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臺北地檢署,檢方偵查後,認定何男誤解病媒妏蟲的常識,雖然未經查證,卻沒有明知不實傳播的犯行,將何男不起訴處分。

何姓網友是4月7日下午,在自己的臉書上發出「第二個冠狀病毒吹哨人向人類發出警告天氣漸漸熱,新冠肺炎還沒有結束..武漢病毒研究所所長全國人民發出警告:蚊蟲將是人類第三病毒傳播者,一旦傳播了全球60多億人,3分之2的人都要深受其害...」等內容

警方認爲,何男的發文是足生損害於公衆假消息,約談到案後移送北檢偵辦。

何男在偵查中否認散播假消息,並強調他以爲蚊蟲會散佈病毒是「常識」,所以,朋友透過Line傳來的文章,就被他轉貼給其他朋友分享,不知道是假訊息。事後因媒體報導知道並非如此就刪文,純粹是出於好意提醒朋友的心理,並非惡意散佈謠言

檢方則認爲,臺灣事實查覈中心在4月10日發佈報告證實「蚊蟲會散佈病毒」是假訊息,並有媒體加以報導,何男是在4月7日發文,是否知道爲假訊息,並非無疑慮。難認何男有明知爲不實卻還是散佈的犯行,也無任何積極證據不採何男的辯詞,因此依罪證不足,將何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