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美商蘋果識別證參加扶輪社!男自吹人力資源長擡身價慘了
臺北地檢署
「1支IPHONE救臺灣」,臺灣不少廠商曾因成爲美商蘋果(APPLE)供應鏈而聞名。李姓男子去年參加北市某扶輪社例會時,疑爲了擡身價,在會中公開出示僞造的美商蘋果(APPLE)臺灣分公司識別證,甚至聲稱自己是蘋果臺灣分公司人力資源長兼董事長特助,蘋果公司得知後報警提告,李男不但「牛皮吹破了」還吃上官司。臺北地檢署依僞造文書罪起訴李男。
起訴指出,李男明知其未未任職於美商蘋果公司在臺設立的蘋果亞洲公司臺灣分公司,並擔任人力資源長兼董事長特助等職務,卻於去年3月間持有僞造印着職稱「HR Director」、員工編號、個人照片、蘋果註冊商標的識別證,在去年3月21日晚間赴北市某大飯店參加臺北市某扶輪社例會,在會中自稱是蘋果亞洲臺灣分公司人力資源長,並出示識別證。
另蘋果公司控告李男,曾於去年7月22日以僞造的識別證、名片參加另場扶輪社會議,併發送名片,還邀約在場女性人士進行面試,涉嫌詐欺得利、僞造文書、違反《商標法》等罪。
不過,檢察官認爲,名片僅表示持有人的人格,未表示一定的內容,不算是《刑法》所保護的文書,另其僞造的識別證上,雖印有蘋果圖樣,但沒有證據顯示李男曾使用蘋果商標提供類似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因此難認有僞造文書、《商標法》等罪責。
至於蘋果公司指控李去年7月22日在另場扶輪社會議時,以假身分邀約面試涉嫌詐欺得利,檢察官因李否認,且蘋果提不出相關事證,加上檢察官曾函詢該扶輪社查證時,扶輪社稱當天沒有開會,也不認識自稱蘋果人力資源長的李男,檢察官因此認定詐欺罪嫌不足,另將李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