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少棒球員馬路旁集體「鴨子走路」狂操 臺南警:可處罰鍰500

臺南市18日晚間出現多名學生身穿深色衣服區,公然在大馬路旁「鴨子走路」,疑似體能訓練。(摘自社會事新聞影音/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18日晚間出現多名學生身穿深色衣服區,公然在大馬路旁「鴨子走路」,疑似體能訓練,民衆認爲很危險,PO網提醒大家注意。由於網友指該路段爲「南區西門路一段」,管轄的市警六分局認爲,行人夜間行走應着亮色衣物或配戴反光裝置,以提高自身能見度,讓其他車輛駕駛人能提早因應,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市警交通大隊檢視影片內容後,指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罰鍰500元。

事後,眼尖網友發現,該地點應爲北區公園南路、富北街口,時間應爲晚間6點多,學生們爲外縣市某國小棒球隊南下參加巨人杯少棒比賽的球員們。

網友今天在網路社羣「社會事新聞影音」PO文,並附上一段影片,指某學校教練18日晚間要求學生在臺南市區(疑似西門路一段)路邊學鴨子蹲走,訓練體能。

網友還認爲,教練爲訓練學生體能,竟在市區大馬路上要求衆多學生一起學「鴨子走路」,因學生都穿深色上衣,身上沒有穿反光背心之類的衣物,多人一起蹲在路上緩緩前進,如果過往車輛駕駛沒特別注意,恐怕一不小心就撞上整排學生,容易發生意外;況且大馬路也不該是訓練體力的安全場所,學校教練這麼做,真的很危險。

由於網友點名地點「疑似西門路一段」,管轄的警六分局表示,網傳某校教練夜間於路上進行「鴨子走路」訓練,教練及學員雖然都靠着路旁行走,並未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但爲確保夜間訓練的安全性,建議所有參加者應該着亮色衣物或佩戴反光裝備,提高在低光環境下的可見度,減少意外發生的風險。

不過,交警大隊指出,經檢視影像後,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的情形,違規者可處罰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