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外企手法規避審查 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僑外資」

新竹地檢署。(羅浚濱攝)

新竹地檢署5月間偵辦大陸深圳1家電子公司以「僞外企」手法,以「僑外資」名義由人頭擔任負責人,在臺元科技園區設立1家科技公司,從事研發與擴展業務等工作,23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丁姓等5名被告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深圳1家電子公司爲規避臺灣對中資企業審查,採取「僞外企」手法,以「僑外資」名義,由外籍人士做人頭擔任公司負責人,在臺元科技園區內設立公司,以高薪利誘從事寬頻接入終端、無線通訊及可穿戴式產品等研發人才,並涉嫌將研發成果迴流大陸。

檢方在5月間指揮調查站人員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傳喚相關嫌疑人和證人近20人到案說明,認爲被告丁男、蕭男、林男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各諭知以10到20萬元不等交保。

檢方23日偵查終結,認丁男等5名被告涉嫌自2016年9月2日起,接受大陸深圳某電子公司挹注資金5億5817萬餘元,僞以「僑外資」在臺元科技園區內設立登記1家科技公司,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規定,應依同條例第93條之2第1項論處,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