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20年省逾24億公帑 新北垃圾焚化廠促參案奪金擘獎雙料獎

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首創以促參方式委託整建營運,圖爲樹林焚化廠。(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第21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簡稱:促參)金擘獎結果出爐,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首創以促參方式委託整建營運,在引進民間資金、新穎技術、提升整體營運效能,在投資效益方面,相較原有采購契約,機關需支付的垃圾處理費由每公噸300至400元降至0元,未來20年間,將可節省約24億3170萬元,榮獲政府團隊優等獎與創新獎。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轉移案爲全國第一例以促參方式辦理整建之焚化廠,並首創兩廠合一辦理招商,自2016年完成招商後,陸續辦理移交接管經驗交流會、整建成果交流會,同時開放新店與樹林廠域與高雄、屏東、臺東等縣市現勘交流,爲國內其他縣市的垃圾焚化廠後續營運招商學習對象。

環保局說明,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轉移案,在技術創新方面具有多項全國首創措施,包括採用可去除戴奧辛之觸媒濾袋,有效破壞戴奧辛生成;以乾式鈉系除酸方式降低飛灰產生量,飛灰減量率達25至27%以上;整體更換氣冷式冷凝器及變頻器,使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發電效率提升15%。

在投資效益方面,相較原有采購契約,機關需支付的垃圾處理費由每公噸300至400元降至0元,未來20年間,將可節省約24億3170萬元,且整建後可提升廢棄物處理量能,使得發電量提升,可增加在地回饋收益,實質回饋民衆包括水電補助、健保補助、緊急救難、公共設施修繕及興建等。

環保局強調,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轉移案除達到兼顧經濟、環保、技術等目標,將鄰避設施友善連結在地環境,提升周邊民衆生活品質外,亦可符合促參精神,創造機關、民間機構及民衆三贏,共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