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基站」傳送釣魚訊息盜刷信用卡 雲檢逮捕起訴12人

詐騙集團利用「僞基站」傳送釣魚訊息盜刷信用卡,雲林地檢署逮捕起訴12人。(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偵辦僞造基地臺(僞基站)詐騙集團案,發現詐騙人員駕駛載有僞基站的自小客車,在人潮衆多地區大量傳送釣魚訊息,誘騙民衆登入僞冒網頁,騙取信用卡驗證碼後再以刷卡軟體盜刷,不法所得逾百萬元,辦案人員陸續逮捕12人提起公訴,其中7人向法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10日表示,檢察官黃薇潔接獲情資,有數名民衆信用卡遭盜刷,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循線發現郭嫌自大陸將僞基站輸入臺灣,並於去年8月初間在大陸地區招攬在臺友人測試僞基站,惟招攬未成。

郭嫌因此於去年8月26日從大陸返臺承租自小客車,於同年9月底至10月間駕駛載有僞基站汽車,在臺北人潮衆多地區大量傳送釣魚訊息「etag帳單自動扣款失敗」,收受簡訊通知者信以爲真,登入僞冒「遠通電收」網路頁面輸入信用卡資料,以此方式騙取民衆信用卡資訊及驗證碼。

隨後郭嫌在詐騙集團羣組中,提供騙得的信用卡資訊及驗證碼,再由盜刷手黃嫌等11人將信用卡資訊綁定在行動電話內的刷卡軟體,至各大賣場盜刷金飾、3C產品等,不法所得約133萬元。

專案小組透過金流追查,陸續逮捕、拘提駕駛載有僞基站自小客車的郭嫌及盜刷手黃嫌等12人到案,其中郭嫌、黃嫌等7人經檢察官訊問,認爲涉犯詐欺等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陸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