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撞死人 臺南公佈2高風險駕駛

臺南市率全國之先比照酒駕累犯公佈去識別化資訊施行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後,30日公佈第一批高風險駕駛名單,分別是25歲傅姓男子及60歲陳姓男子。(交通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繼去年率先公佈酒駕累犯去識別化資訊後,30日又比照酒駕累犯公佈方式,公佈第一批高風險駕駛名單,分別是25歲傅姓男子及60歲陳姓男子,2人都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被公佈臉部「馬賽克」照片,市府希望此舉能夠發揮警惕效用。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許以霖認爲,2022年3月31日起各縣市分別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以來,從酒駕死傷數據逐年遞減,可以看出對酒駕者具有嚇阻效果。此次臺南市政府公佈高風險駕駛的姓名與照片的做法,是警示也是提醒國人,必須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值得觀察,也期許能與公告酒駕累犯具有相同成效。

今年5月8日發生3歲女童與媽媽過馬路時,不幸被杜姓孕婦駕駛小客車撞上當場身亡的事故,引發外界巨大關注。當時,市長黃偉哲探視女童家人,即承諾將比照酒駕累犯公佈高風險駕駛資訊。歷經3個多月研議,8月11日市府公告施行《臺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

市府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公告施行後有2名汽車駕駛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經裁決處分完成,交通局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後,30日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佈專區」公佈第一批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佈1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件違規案件發生在8月25日將軍區區道南312線,傅男駕車闖紅燈肇事致人死亡;第2件違規案件發生於8月30日七股區樹林裡99-1號前,陳男駕車行經該處時,車道數雖相同,但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2人除繳納罰鍰,也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交通局強調,所謂高風險駕駛事件係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駕駛行爲,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