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父守喪期間哥哥大鬧靈堂 弟殺兄獲輕判原因曝

施姓男子去年爲父守喪期間,見胞兄有飲酒鬧事、大聲咆哮、破壞靈堂物品及自傷等情,他與未成年的堂弟合力捆綁對方後殺害,最高法院判刑8年定讞。(圖/翻攝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施姓男子去年爲父守喪期間,見胞兄有飲酒鬧事、大聲咆哮、破壞靈堂物品及自傷等情,他與未成年的堂弟合力捆綁對方後殺害,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認爲他情節堪憫,依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罪等罪將施男判處有期徒刑8年定讞。

判決指出,施男在去年8月7日不滿胞兄飲酒鬧事、破壞靈堂物品及自傷等情形,他與堂弟以繩索等物品,將胞兄綁縛在木椅上,並蒙其雙眼、封其嘴巴;於晚間11時,以啞鈴敲擊胞兄頭部,並以延長線勒斃被害人。

8日凌晨1時,施男以牀單包裹哥哥屍體,共乘機車運至某廢棄鐵皮屋棄置,後來因堂兄在8月12日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有異報警處理。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及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參酌施的母親、堂兄證言,可知他是3兄弟中之老幺,平時負擔家中經濟重擔,家中兩兄長情緒管理不佳、工作不穩定,均由他居中協調彼等衝突及善後,且平時對胞兄也照顧有加,並給與物質、金錢之支持。

合議庭認爲施男長期承受經濟、精神及家人照顧之壓力,處於身心俱疲之狀態,故於案發時捆縛哥哥過程中,受對方言語刺激,一時無法負荷心理壓力及負面情緒,始萌生殺意,情節堪憫,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判刑8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