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擬補助長照科技輔具 專家提醒「這些事」才重要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規畫導入智慧科技輔具,專家直言,後續的配套要更完善。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衛福部長照司今天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一大重點是,規畫將導入智慧科技輔具,給付額度爲3年6萬元,比選擇傳統輔具多2000元;專家直言,「立意良善」,後續的照顧配套爲何?這些科技輔具在臺灣是否有合法產品等,都得思考,籲應邀集相關照顧者們及廠商一起討論。

長照個案因爲病情或臨時狀況,每個階段性的需求不同,租賃會有較多選擇跟彈性,衛福部爲鼓勵民衆多選擇科技輔具,將採全租賃方式,給付額度爲3年6萬元,在114年以前爲前置籌備期,使國內服務提供單位,如輔具租借廠商,有充足因應時間,預計115年元旦上路;傳統輔具則爲3年4萬元,兩者只能擇一,也代表選擇科技,就得自費使用傳統輔具。

物理治療師張詠家指出,現在有很多長照個案,是老老照顧,例如60歲的阿嬤,照顧90歲的阿公,有些則會與看護同住,要推智慧科技輔具,得要思考到底照顧者操作上有沒有年紀等限制,或者適不適合做爲居家輔具?

長照給付及支付項目新增智慧科技輔具,包含移動類、移位類、排泄類、居家照顧牀類,以及安全看視類等5大類,針對被照顧者進行行動感測、數據記錄、傳輸、分析與回饋機制,並具有維護照顧安全,或即時提供適當介入;傳統輔具則是明確列出類別,如柺杖、助行器等。

「偵測了告訴誰,家屬嗎?」張詠家表示,假設媽媽跌倒了,裝置通知在外工作的小孩,但大家都沒辦法第一時間趕回,沒有任何問題是「偵測」就能解決的,後續照護還是要仰賴其他照顧人力的話,是不是直接補助一個照顧人力?

張詠家說,國外有很多這類的智慧科技輔具,是應用在護理之家、醫療院所等,一旦發生跌落或離牀,就會通知護理人員,「非常認同照顧過程中要有監測裝置,但真的不是給家屬用的」;再者,修法內容提到,選擇科技輔具就不能選傳統輔具,如何權衡又是一大難題,畢竟可能兩種都有需求。

「這個科技臺灣有合法的產品嗎?」張詠家舉例,美國有一款能偵測高低差、後方是否有人等功能的電動輪椅,但一臺就要價1、200萬元,即便有廠商願意引進,還得要取得主管機關的核可,衛福部定的期限是115年,這些智慧科技輔具得在那之前完成登記,否則真的只是「立意良善」。

長照輔具產業政策聯盟執行長劉旻宜表示,樂見智能科技輔具導入,減輕照顧者壓力,但目前法規的補助細節資訊不足,從品項、規格、租金上限、補助上限等皆無相關訊息,難評估是否能符合民衆需求。

劉旻宜也提醒,智能科技輔具目前的定義尚未明確,曾有版本指出是將其定義爲「可記錄上傳資料」的輔具,若以此方式定義爲智能科技輔具,恐也僅是將輔具數位化,若與高階智能輔具享有一致的補助並不公平。主管機關應妥適思考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