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南山販售葡萄籽油標示不實 北市衛生局開罰4萬限期改善

臺北市衛生局2日公佈轄內抽驗油品結果,其中信義區微風南山「葡萄籽油」檢出反式脂肪酸甲基酯與標示不符。(臺北市衛生局提供/劉瑋晴臺北傳真)

臺北市衛生局2日公佈轄內超市、賣場等處抽驗油品結果,其中信義區微風南山「葡萄籽油」檢出反式脂肪酸甲基酯與標示不符,衛生局表示,涉及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5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4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

衛生局2日公佈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0件,並進行標示查覈,查覈結果1件葡萄籽油標示不符規定,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以表格方式標示「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其允許之誤差範圍爲小於等於標示值之120%;若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0.3公克,反式脂肪含量得以標示爲零。

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油品時,應仔細看清楚產品標示,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之產品,食品業者應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民衆如有使用油品調理烹飪需求,因油脂高溫烹調下也容易氧化變質,儘量以減少油炸、控溫烹調方式,避免攝取過多油脂,如生產油品如爲芝麻油、花生油等芝麻或堅果類製品,應留意「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規定,確實於產品外包裝明確標示過敏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