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政府指導價!綠城多收業主物業費被罰16萬

提起物業公司,大家心裡的第一印象,往往是人多事雜賺錢少,而青島的一家物業公司,卻打起了“薅業主羊毛”的歪主意。

本站青島近日查詢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獲悉,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涉嫌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收取物業費,被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金額高達16萬元。

2021年5月23日、25日,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先後接到區政務服務熱線辦理單,根據投訴人反映的情況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於青島市即墨區藍色新區長廣路866號的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下轄兩個物業園區分別是青島中航綠城·理想城·玫瑰園(以下簡稱玫瑰園)小區、青島中航綠城·理想城·百合花園(以下簡稱百合花園)小區。玫瑰園小區入住756戶,物業費收取3.0元/月/㎡,百合花園小區入住1426戶,物業費收取2.8元/月/㎡。涉嫌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收取物業費。

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1年5月26日立案調查。經調查,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的行爲構成了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收取物業費的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參照《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即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處以164443.4元罰款。

在此本站青島給大家提個醒,根據最新的《青島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青島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有詳細劃分,並將物業服務質量分爲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共五個等級。其中一級爲最低等級,五級爲最高等級。服務等級達到最高等級五級且配備電梯的,收費標準爲2.52元/月/㎡,上浮不超過20%。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近期發佈的消息顯示,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被列爲“被執行人”,執行法院是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立案時間是2022年5月26日;案號(2022)浙0109執3965號;執行標的17112。

據瞭解,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是綠城服務的全資附屬公司。2022年5月16日,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新疆分公司被列爲“被執行人”;今年3月,該集團杭州分公司被列爲“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