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乞討被逮!警翻包驚見「上億現金」...網驚呆:還缺人嗎?

實習記者羅明輝綜合報導

印尼不論是行乞或是施捨者都是違法的。當地警方近日在雅加達(Jakarta)南部城市甘達里亞(Gandaria)巡邏時,就逮捕一名正在行乞的65歲流浪漢,沒想到搜查他的包包後,發現裡頭竟塞了好幾捆全新的現金總金額高達1.945億印尼盾(約新臺幣42萬元)。消息曝光後也讓不少網友驚呼,「連乞丐都比我有錢…」、「好羨慕喔,這工作還缺人嗎?」

據《雅加達郵報》報導,雅加達警方發言人尤納斯(Muhammad Yunus)透露,警方上(11)月29日在甘達里亞街頭進行突擊,發現名叫貝薩尼(Muklis Muctar Besani)的乞丐正在乞討,隨即將他逮捕。就在員警搜查他的包包時,發現包包裡竟然裝有多達18捆的全新紙鈔,每捆紙鈔大約是1000萬印尼盾,加上其他沒有捆綁的散錢,總金額高達1.945億印尼盾。

▲ 警流浪漢包包裡竟有多捆全新紙鈔 。(圖/翻攝自Hood Smith臉書

尤納斯提到,當方詢問這筆金錢的來源時,貝薩尼宣稱是自己打工所賺的,不過貝薩尼既沒有家人,就連住的地方也沒有,因此警方根本不相信他,最後經過一再逼問,貝薩尼終於坦承這筆錢是他乞討所得,他每週都會到銀行,將獲得的零錢換成全新的大面額紙鈔,再放入包包中收好。

雅加達社會事務局代理局長穆爾西丁(Mursyidin)表示,其實貝薩尼早在2017年就曾經因爲乞討遭逮捕,當時他也同樣將乞討來的錢換成新鈔,就這樣將一筆鉅款攜帶在身邊,「警方那時就警告他不準再犯,並允許他保留那筆金錢,沒想到他這次竟然又再次被捕…」

據瞭解,印尼爲了遏止無家可歸的問題,在法律明確規定市民禁止在街上行乞,或者施捨金錢給乞丐,違者最高將判處拘役60天或2千萬印尼盾(約新臺幣4.3萬元)的罰款

►就算爬到樹上!妳還是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