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辦費若遭刪10% 500元發票小確幸少360萬個

賦稅署「委辦費」預算遭刪10%,影響雲端發票增開500元獎項小確幸390萬個。(王莫昀攝)

立法院民衆黨團於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黨團協商階段提案通刪項目,經1月17日院會表決通過,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外,刪減「委辦費」預算10% 。賦稅署「委辦費」主要爲統一發票每2個月一期的開獎及中獎經費,將遭刪減18.45億元,影響民衆中獎小確幸,500元雲端發票中獎機會少360萬個。賦稅署爭取立委提案,讓此項委辦費,適用通刪時的法定義務支出排除條款,並獲立院支持通過。

賦稅署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規定,爲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財政部「得」訂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提出3% (77年5月10日由1%修正爲3% ),以資支應,依此,營業稅收入愈多,民衆可中獎的獎金愈多。惟考量政府財政狀況,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原未編足,在考量統一發票制度攸關稅源掌握及民衆權益,自100年度起按3%編列,歷來該項預算均認非屬法律義務支出,故適用通案刪減決議。

依前獎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統一發票獎金的發給,是委由財政部印刷廠辦理,並由該廠轉委託金融機構等執行給獎作業,故相關經費以「委辦費」編列。

隨着114年度營業稅稅收預算數增加,這項預算數亦隨之增加35億元,而爲鼓勵民衆索取雲端發票,強化稅務勾稽及落實節能減碳政策,原規畫持續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別組數,經估算,如果全數用來增開50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估計全年度可增加650萬個中獎機會,如果經通案刪減,全年度只能增開290萬個,減少360萬個中獎機會,不利統一發票政策推動。

賦稅署進一步說明,統一發票開獎及給獎經費均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及支用,期盼立法院各黨團支持,不適用通案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