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建議優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昆明市住建局回覆→

7月2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回復網友關於“優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留言時表示,目前結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供需調研情況,昆明市城鎮戶籍是申請條件之一,下一步將結合工作實際情況按需調整相關政策。

日前,一名網友在該留言板留言稱,昆明市最新出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要求申請人須擁有昆明市戶口。該網友來自曲靖,雖然在昆明讀了4年的大學、畢業後又在昆明工作了8年,目前一直在昆明租房住。由於沒有昆明戶口,不符合申請條件,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優化申請條件,讓像他這樣在昆明工作生活多年,但並非昆明戶籍的人也能有機會申請保障性住房。

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覆表示,《國務院關於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明確規定“保障性住房重點針對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羣體,以及城市需要引進的人才等羣體”,“以家庭爲單位,保障對象只能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過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需按規定騰退原政策性住房”。昆明市結合2024年5000套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應量,以及2023年11月進行的住房供需調研情況,經認真研究,目前,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包括未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昆明市城鎮戶籍工薪收入羣體(含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及城市需要引進的人才等羣體,其中人才羣體不設戶口限制。已經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可以騰退原政策性住房後再申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針對該網友提出的問題,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政策的制定和調整需結合本地區人口住房需求情況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發展情況,目前結合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需調研情況,暫時將昆明市城鎮戶籍作爲申請條件之一。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表示,將積極聽取社會各界、人民羣衆對住房保障工作反饋的意見和建議,該網友提出的意見會被認真收集彙總,下一步結合工作實際,將按需調整相關政策。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藍灝

一審 孫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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