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疑召妓她也有問題?媒體人爆陳宗彥妻曾「違法」:走過必留下痕跡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資料照,黃婉婷攝)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11年前於臺南市政府任職時,傳出與酒店業者過從甚密,有喝花酒、性招待及涉嫌關說等爭議,消息曝光後他火速請辭。媒體人黃揚明日前透露,除了上述問題外,陳宗彥還曾違背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

黃揚明日前在臉書表示,陳宗彥於2010年12月就任臺南市民政局長後,監察院2011年7月出版的廉政專刊,首度刊登了陳的財產申報,其妻陳雅津名下有一筆事業投資項目,爲「南都廣播電臺20萬元」,發生時間爲2011年1月10日,此後每次財產申報都有此項目,一直到2018年陳宗彥高升內政部政務次長後,該筆投資才從財產申報中消失,代表一直到2017年底爲止,該投資一直在陳宗彥妻子名下。

然而,根據《廣播電視法》第5條之1第4項規定,政務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配偶若投資相關事業時,持有股份也不得超過發行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而經濟部商業登記資料顯示,南都廣播電臺成立的資本額爲1600萬元,每股1千元,發行1萬6千股。

黃揚明指出,以此案來說,百分之一的門檻即爲16萬元的160股,但陳宗彥妻投資20萬元代表的是200股,顯見陳妻曾違法,「陳宗彥既然已經從臺南市政府離職,也就沒什麼可懲處的了。只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