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性別暴力 6成國人曾受害

衛福部公佈國內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結果發現,18到74歲國人中,高達6成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不分年齡、性別和性傾向,以30到39歲、非異性戀男性最高。圖爲2022年10月同志活動。示意照,非新聞事件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公佈國內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結果發現,18到74歲國人中,高達6成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以「騷擾」最常見;4成8民衆曾在網路上收到性別相關訊息或影音而感到被冒犯。調查顯示,被害人不分年齡、性別和性傾向,以30到39歲、非異性戀男性最高。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針對18到74歲民衆抽樣,共收集5030份樣本,顯示47.4%的人過去1年內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59.4%在15歲後曾有數位性別暴力被害經驗。

各類數位性別暴力樣態中,以「騷擾」終生盛行率48.5%最高,其次依序是羞辱與攻擊26%、跟蹤或肉搜21.8%。其他包括控制或限制表意、影像性暴力、數位排除、身分侵犯冒用、捏造不實訊息、騷擾威脅親友、線下性暴力、招募引誘。

調查顯示,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不分年齡,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1%最高,每10人就有7人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其次爲25至29歲有67.4%、40至49歲62.9%、20至24歲61.1%,就算終生盛行率最低的65至74歲族羣,也高達43.6%。

性別及性傾向方面,以非異性戀男性最高,每10人就有3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方念萱說,深度訪談中有5位男同志表示,高中時期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例如被同學拍照後製成迷因,或以拍攝貓咪爲由、偷拍性交行爲。

輔大社工系助理教授陳怡青指出,8成以上被害人受到身心及財務影響,包括因此離職、中輟或休學。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師林芮璇表示,數位性別暴力雖非直接侵害身體,但被害人面臨更嚴重的社會斷鏈,對他人的信任感受到破壞,警覺程度更高,人際上和心理上都進入孤立狀態,需要長期復原。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認爲,數位性別暴力事件中,往往會先責備被害人,除了要建構友善社會,隨着社會資源慢慢布建,希望建構更友善的司法環境,相信讓被害人更能勇敢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