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改新聞照做哏圖」諷林智堅 記者控侵權同意撤告
▲立委王鴻薇被記者指控涉嫌改作新聞照違反《著作權法》,經調解成功獲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鄭佩玟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張姓記者控告立委王鴻薇,未經同意就擅自改作他拍攝的2張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新聞照,並上傳公開網路,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臺北地檢署去年援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例認爲,王鴻薇公開的哏圖屬於「戲謔仿作」,目的非營利性,在合理使用範疇內,處分不起訴。張姓記者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2度偵辦後,雙方調解成功,張姓記者同意撤告,北檢1日再次處分不起訴。
林智堅在2021年傳出將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長後,王鴻薇的臉書粉專從12月20日開始,到2022年7月27日爲止,陸續po出7張林智堅的哏圖,並變更照片背景,加上超跑、時鐘等圖形,P上文字「新竹跳桃園 智堅志不堅」、「超跑專家」、「共體時艱 花政府的錢鈔論文」,藉此質疑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涉及抄襲等事件。
張姓記者提告指控,王鴻薇臉書上使用的林智堅照片,出自於他爲網路媒體Newtalk拍攝的2張新聞照,且分別在2020年12月7日與2022年7月8日刊登在報導中,王鴻薇卻未經授權,就找小編將照片去背,連原本的媒體浮水印也弄掉,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重製、改作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轉戰參選桃園市長時,遭對手陣營踢爆質疑論文抄襲。(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北檢首度偵辦此案時,安排雙方調解失敗,王鴻薇坦承粉專上有放過林智堅的人像圖片,但辯稱不知道照片是哪裡來的,PO文是針對時事議題,請助理準備好圖文,由她確認沒問題後發佈,這些屬於政治哏圖,一般人都會在社羣平臺上大量使用。
檢察官調查國內外相關案例,發現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在饒舌樂團被控改作電影《麻雀變鳳凰》主題曲一案中認定,饒舌樂團未獲授權就改作、發表,影響原創價值,但改編後的新曲「戲謔仿作」具「轉換價值」,發揮極高創作性,與原著作等價齊觀、分屬完全不同性質。
北檢在2023年處分不起訴王鴻薇的理由指出,王鴻薇臉書粉專改作的「哏圖」,目的並非營利性,且內容主要涉及政治議題,與原始照片的新聞用途明顯區別,屬於合理使用範疇。張姓記者不滿偵查結果,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後,雙方重新進行調解成功,檢察官這次以張姓記者撤告等理由,再次處分不起訴王鴻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