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空姐首露面!悔恨自己不懂事 淚訴「半夜躲房自己哭」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知名網紅張姓空姐今年6月被丈夫爆出偷吃洪姓攝影師,一度成爲網友熱議話題事情經過半年,桃園地院法官認定張女洪男確實有發生性關係,日前依通姦罪各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網紅空姐在被判刑後也首度出面,泣訴整起事件始末,自責「自己很不懂事」。

▲網紅空姐偷情。(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張女丈夫今年6月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指控妻子把攝影師小王帶回家中,不僅在兒子和他的牀上嘿咻,還拍下性愛影片,他曾問過律師這樣的行爲算不算通姦,爲了找出證據還狂翻對話紀錄花費破百萬才從徵信社買到影片,自己同時也吃上妨害秘密官司文末留下一句「老公精神藥了,破百萬贊給影片了」,引爆網路正反意見熱議。

偷情疑雲爆發後,張女神隱1個月纔在網路上更新動態,並附上剪了短髮的美照神情輕鬆還對鏡頭露出燦笑,PO文中只寫着「雨過天晴等待彩虹,愛自己愛漂亮,讓未來比現在更好」,似乎已經走出婚變陰影

▲網紅空姐和小王攝影師以通姦罪遭判刑。(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

不過,事發至今過了半年,桃園地院法官卻裁定兩人有罪。判決書中提到,張女與洪男今年5月趁着拍攝美編工作之際,在丈夫牀邊地板上發生性行爲全程大約4分鐘,雖然女方矢口否認,但男方已坦承犯行,敘述過程也與爆料內容相符,可見張女丈夫提供的證據應爲真實。

法官認爲,張女在接受偵查時曾坦言有向丈夫道歉認錯,後來又改口否認,態度不佳,考量到另一名當事人男犯後態度尚可,雙方又不肯和解,最後依通姦罪各判處兩人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張姓網紅空姐接受訪問時哭着說,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我做錯事了,公審我,我虛心接受,但那陣子真的很難受」。她透露家務事被上網公審仍會想不開,但還是得故作堅強、假裝認真工作,因爲不想讓爸媽擔心。

網紅空姐說,身邊朋友簡訊告訴她不要做傻事,她才驚覺還有小孩要照顧,所以最後把耳朵關上、眼睛閉上,對於網友的謾罵都不看,只專注在工作、小孩、家人。「表現非常正面,但到了半夜,就躲在房間裡自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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