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返家變香香連內褲都換了 醫師孃抓包「同宿女員工」怒告

醫師孃抓到老公與女員工同宿旅店怒告,法官判賠15萬元。(資料照片)

中市醫生娘指控,老公常藉工作晚歸、返家衣物都香香的,連內衣褲都換了,老公在2020年11月間與診所女員工共宿旅店,她與徵信社凌晨闖進目睹小三躺在牀上猛拉被單,小三當場簽下300萬元和解書及同額支票,夫妻半年後即離婚。醫生娘以老公及小三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法官判前夫賠償15萬元。

醫生娘在2011年10月間結婚,婚後生下2名子女,就當家庭主婦,她指控,老公經營1家診所,但自2020年7月起常藉口工作忙晚歸,而且返家時,所穿衣物都香香的,甚至連內衣褲都與出門時不同,她並在老公手機內發現有曖昧訊息,相當可疑。

醫生娘委託徵信社追查,在2020年11月28日發現老公與診所女員工參加醫療進修課程後,兩人當晚竟投宿后里區的1家旅店。徵信社找來醫生娘當天凌晨1時許闖進旅店房間查看,竟發現女員工躺在牀上,緊拉牀單遮身。

醫生娘說,老公外遇東窗事發,由小三當場簽下300萬元和解書及2張面額150萬元的支票。事後,老公與小三則控告她及徵信社涉強制、恐嚇及侵入住宅等罪嫌。

醫生娘並不滿老公竟將婚後買的房子,向銀行借款500萬元,匯借給小三買房,夫妻在2022年6月間離婚。醫生娘也控告前夫侵害她的配偶權、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求償精神撫慰金。

前夫坦承與女員工投訴旅店,但辯稱,對老婆提告及抵押房產借錢給女員工買房,都與侵害配偶權無關。

法官認定,前夫與女員工一起投宿旅店同一房間,兩人逾越男女正常社交分際,共同侵害配偶權益情節重大,夫妻已結婚近11年,因此事離婚,以賠償30萬元爲適當,而原告與女員工以達成和解,同意女員工付300萬元就不告,法官以前夫應負擔賠償的責任比例爲1/2,因而判賠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