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等人國安法獲判無罪 高檢署: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

王炳忠等人國安法獲判無罪,高檢署擬上訴。(本報資料照)

新黨王炳忠等人爲大陸人士周泓旭在臺發展組織涉犯國安法案,高等法院13日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高檢署對此表示,將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但據悉高檢署認爲王炳忠等人行徑,對於國家安全的威脅如「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內部已傾向決定提起上訴。

先前檢方起訴指出,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等人,於2014年12月間,受中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政黨局副處長及「上海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指示,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及「星火秘密小組」,涉嫌在臺發展組織。

隔年,王炳忠等人持上述兩對岸單位提供的資金,在臺北市萬華區買房作爲據點,其中王炳忠負責「燎原新聞網」,周泓旭則擔任顧問,並對該新聞網文章進行編審;林明正負責「新中華兒女學會」及「遠望雜誌」;侯漢廷負責「臺大中華復興社」,各自彙報單位工作成果給周泓旭,以社團組織爲掩護,藉舉辦活動、營隊、設立網站、經營網路社羣粉絲團等方式,建立與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各階層人士接觸的管道,藉此吸收成員發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