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小雞跑柬埔寨「開假直播」速判2年 律師曝:在臺灣恐不用關

網紅「晚安小雞」在柬埔寨開假直播,遭促判2年有期徒刑,律師陳君瑋表示,若在臺灣「有機會緩刑,不用關」。(圖/柬埔寨警方提供)

網紅「晚安小雞」12日在柬埔寨開直播,拍攝造假闖入詐騙園區遭襲擊畫面,遭柬埔寨警方戳破假像,並於昨(15)日召開記者會,公開晚安小雞的劇本與相關道具,當地法院也依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速判有期徒刑2年;對此,律師陳君瑋表示,晚安小雞簡直開了大玩笑,若相同的罪在臺灣「有機會緩刑,不用關」。

「晚安小雞如果適用臺灣法律,處罰會跟柬埔寨不一樣嗎?」,律師陳君瑋於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在柬埔寨涉嫌散佈不實訊息遭逮捕,並依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被速判2年有期徒刑,另裁罰每人400萬柬幣(約新臺幣30896元)。

但這樣的事件發生在臺灣,陳君瑋表示,依據《刑法》151條恐嚇公衆罪,最重2年徒刑,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衆,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假消息犯罪,最重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陳君瑋指出,若在臺灣與柬埔寨犯相同的罪,處罰結果大概差不多,都可判到2年,但在臺灣,「不會判到最高2年,而且如果願意承認犯罪,是有機會緩刑,不用關」,然而臺、柬最大的差別,「柬埔寨可以再幾天內出現判決,且知道判幾年」,但是在臺灣,若涉及刑事犯罪,需經檢察官起訴,法院開庭審理,最快也要2個月纔會有結果,不太可能幾天內就有判決。

陳君瑋也表示,臺灣的司法會給予當事人辯論、請律師的機會,「縱然他們『看起來』好像犯罪明確,但是基於『無罪推定』,還是要走完全部程序纔可以」。

陳君瑋提到,臺灣與柬埔寨沒有邦交,司法互助情形也不頻繁,且要在當地找到中文、柬語都能通的律師也是個難題,他也不禁感嘆「晚安小雞選擇在柬埔寨犯罪,真的是開了一個大玩笑,東南亞在處理犯罪,都是不手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