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食用免洗餐具要收費了!實施範圍、時間一次看

北市淨零排放新規!7/22起餐飲不再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因應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正式立法,北市環保局公告7月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且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業者可依製作成本定價。業者若未依規定執行,今年會採優先勸導,明年1月1日起正式開罰,可依違反自治條例第52條處3000元至1萬元罰鍰。

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說明,北市推動減塑減廢,2016年及2020年陸續推動「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與「臺北市政府一次性餐具外帶計價及分類回收執行計劃」,今年更進一步因應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公告「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所、品項及收費標準」。

7月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臺北市環保局提供/謝佳君臺北傳真)

環保局統計,截至2024年,北市38處市場、13處夜市、29所大專院校、27箇中央機關、119處委外場館、53家百貨公司、16家量販店及607家企業等共計902處公私場所響應禁用美耐皿餐具;市府所屬119處委外場館也響應一次性餐具外帶計價及分類回收,鼓勵民衆內用外帶使用可重複性餐具,減量一次性餐具數量達5成以上。

林鈺惠表示,7月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包含中央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民衆內用、外帶或外送餐飲,均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業者可依製作成本定價,列管場所約280處,包括花博公園集食行樂、臺北地下街、站前地下街、松山文化園區、臺北小巨蛋、貓纜、兒童新樂園等。新措施上路後,預估北市1年可減少約2700萬個一次性餐具。

林鈺惠表示,針對未依規定執行的業者,今年會採優先勸導,明年1月1日起若業者惡意不依法規執行,將正式開罰處3000至1萬元罰鍰。近日也會對業者召開說明會並聽取意見,未來不排除擴大到其他公私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