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關注:中國出臺措施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
參考消息網3月17日報道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3月15日報道,繼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本月初提出企業首次公開募股(IPO)上市絕不能以“圈錢”爲目的後,中國證監會15日發佈文件,提出嚴把擬上市企業申報質量、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等8項措施。
據中國證監會官網,中國證監會15日發佈《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
《意見》提出,嚴把擬上市企業申報質量,嚴禁以“圈錢”爲目的盲目謀求上市、過度融資;要求擬上市企業充分配合中介機構覈查和發行監管工作,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完整。
同時,《意見》提出,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中介機構應當從投資者利益出發,健全內部決策和責任機制,立足專業、勤勉盡責,保薦機構要以可投性爲導向執業展業。
另外,《意見》還提到突出交易所審覈主體責任。交易所應當堅守板塊定位,嚴格執行審覈標準,對申報項目依法作出明確判斷。
報道說,吳清上週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亮相,他在回答相關提問時說,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首先是上市公司自身的責任,同時也需要外部環境的改善。
他說,證監會的首要職責就是抓好全鏈條各環節的監管,促使上市公司更加專注主業、優化資源配置,更加穩健經營,更好回報投資者。
《日本經濟新聞》3月16日的報道也稱,中國將收緊IPO的審覈標準,希望在提升上市企業質量的同時穩定股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5日發佈相關文件。同日,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出席記者會時強調,對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粉飾包裝等行爲,及時依法嚴肅追責。
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監管司司長嚴伯進表示,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塊的上市指標,將指導滬深交易所修改上市規則,適度提高部分板塊財務指標。此外,證監會還將就未盈利企業的科技成色徵求行業相關部門意見,更好統籌支持科技發展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編譯/李子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