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準備金新制 兩家壽險公司申請

外匯準備金新制由各壽險公司自行選擇是否申請,若申請新制,避險有匯損可用外匯準備金完全衝抵直至準備金爲零,同時有匯兌利益時也要100%提存,一旦選擇新制,就不能再改回舊制。且申請新制者,可從五大準備金中「自選」轉到外匯準備金,包含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重大事故收回準備金、營業損失準備金、公司自願強化提存準備金與其他強化提存準備金。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是希望藉由提高固定及額外提存準備金的比例,及將不影響未來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的特定負債項下準備金轉列至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等方式,加速外匯準備金累積,使壽險公司具更有實質應對與管理匯率風險的工具。

蔡火炎也表示,有其他壽險公司也正準備當中,有來詢問的公司多是在問要準備哪些資料。申請適用時間點,多是各壽險公司申請時要提出來,由於每一家壽險公司的外匯準備金水位不同,有些壽險公司已經達到下限,希望趕快適用新制,以快速累積準備金,每一家想法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