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案翻版?不爽店員勸寫實聯制 醉男抓狂連槌30餘下持刀傷人

警方表示,從案發開始到警方到場雙方纔分開,樑男受到重擊痛到幾乎癱在櫃檯。(民衆提供)

「莫非是屏東超商挖眼案的翻版?」24歲的柳姓民衆,日前因掃實聯制問題與沙鹿區超商店員發生肢體衝突;柳男從隨身包拿出頓器攻擊梁姓店員臉部及眼部挫傷,警方到場柳男才停止。警方強調,柳男有濃濃酒味,酒測值達到0.43毫克,除傷害罪外,還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案發於2月16日凌晨4時20分許,清水警分局獲報,指稱沙鹿區鎮南二路的超商發生糾紛。值大夜班梁姓副店長聽到用餐區有敲擊聲響上前關心,樑男跟柳男講短短兩句話就莫名被攻擊。遭毆打的樑男只說「先生我們客區的插座是沒有電的,你要充電回家充」。因對方沒有刷實名制,就請他說門口有紙本實名制,請你填寫再進來。

柳男不爽就直接打樑男巴掌,還掏出預藏的刀子朝店員攻擊,樑男趕緊奪刀雙方就扭打在一起,從用餐區打到門口再到櫃檯,柳男不願就此罷休,持續步步進逼,樑男出手勒住對方脖子壓制;恰巧送報人員上門請求幫忙報警,員警到場柳男還出手朝樑男頭部攻擊,連捶30、40下幾乎是打紅眼。

警方表示,從案發開始的7分鐘後,警方到場雙方纔就此分開,樑男受到重擊痛到幾乎癱在櫃檯。沙鹿分駐所長林雙鎮說,全案依傷害及公共危險罪等罪嫌,將柳男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柳男交保後隔日又到超商叫囂行爲,分局依規定受理報案後,將依涉嫌恐嚇罪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分局已派員約制柳男脫序行爲,並規畫相關勤務,以維護轄區內各超商店員的安全。

超商打紅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