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晶睛”再遭投訴,娃哈哈集團入局微商之後質疑聲不斷

2018年娃哈哈聯手浙江中南控股集團合作推出“娃哈哈天眼晶睛”後更名爲“娃哈哈晶睛”,這是娃哈哈首次讓產品進入微商渠道。同年8月,娃哈哈推出了第二款微商飲品“娃哈哈纖細佳人藜麥奶昔”,之後還有妙眠等產品。

這幾年,娃哈哈的微商之路備受廣大網友及媒體的關注,其銷售模式及宣傳方式也成爲爭議焦點。近日,李旭反傳防騙團隊又接到不少網友的諮詢,“娃哈哈晶晴”這個項目可以做嗎?他們宣傳這個奶拿到國家保健品批號,有治療、預防近視的功效,是真的嗎?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在網上簡單做了調查。

宗慶後曾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晶睛)這款飲料是國家食藥總局審批過的,通過試驗確實有功效才通過。按產品介紹,晶睛擁有保健食品批號(批號爲:國食健字G20100123),它含有葉黃素、維生素A、鋅元素和牛磺酸等成分,具有緩解視力疲勞的功能。

△備案信息顯示,保健功能爲緩解視疲勞

不過在代理的宣傳中,“娃哈哈晶睛”已經不單只是緩解視疲勞,像“適用於眼脹、眼痛、白內障、青光眼、近視、散光眼等人羣”“能治療近視、緩解眼疲勞”,針對成分宣傳有“延緩動脈硬化、預防糖尿病”“預防夜盲症,預防乾眼症”等的宣傳非常普遍。

國家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防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的消費提示”中提到,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爲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以治療疾病爲目的,可以調節機體的某些功能,適宜於特定人羣食用。

△保健食品功能聲稱常見虛假宣傳表述

李旭反傳防騙團隊諮詢業內人士表示,正常情況下,少年兒童並不需要額外補充葉黃素,葉黃素是保健品,並不是藥品,對於治療近視肯定是沒有效果的。

我們在網上搜索也發現不少人吐槽,葉黃素並不是防控近視的靈丹妙藥,而是收“智商稅”的安慰劑。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明確表示,“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癒”。

所以拿了“藍帽子”的娃哈哈晶晴葉黃素維生素A飲料,宣傳緩解眼疲勞是沒有任何問題,其他的宣傳,大家聽聽就好。

此外,關於“娃哈哈晶睛”項目的模式,網友表示其或涉嫌傳銷,跟之前曝光過的“妙眠”、“悠簡”等項目類似。

據瞭解,“娃哈哈晶睛”項目最低門檻爲396元VIP代理,還有銀卡、金卡、鉑金、總代、大區、聯創等級別。

“每個級別的代理拿貨價格不一樣,除了差價,代理收益還包括零售利潤、區域獎、直推獎及團隊補貼等”去聽過娃哈哈晶睛招商課的小王跟李旭反傳防騙團隊提到。

小王表示,對於其他的傳銷我都能很清楚的分辨,但是娃哈哈晶睛項目,我感覺像是打了涉嫌傳銷的擦邊球,很多人蔘與其中最後都不是以推廣產品爲主,還是想拉別人做代理。

據小王瞭解的情況,也可以直接繳納3萬元成爲縣區代理,縣區代理區域內每銷售一件奶多有5毛錢的利潤,推薦一個縣區代理推薦人可得8000元。

在知乎上關於“如何看待娃哈哈天眼晶晴進軍微商界”的話題下,大多數都抱着消極的態度。

“赤裸裸的收智商稅。參加過發佈會,所有參加的嘉賓都是各種大忽悠。”

“繼蒙牛之後,娃哈哈又放昏招了,這種做法是非常短視的行爲,圈到一筆錢,對企業沒有任何好處。”

“賣產品根本賺不到錢,主要還是發展下線,根本上就是傳銷了。這些產品作爲保健品,多數並沒有功效,管理又混亂。”

後記

娃哈哈這幾年一直試圖進入新領域、推出新產品自救,然而大都無功而返,不僅沒能爲企業帶來新的增長引擎,反而讓渠道、消費者對其產生質疑。這種頻頻觸碰法律紅線的行爲,這幾年在社交電商、新零售、微商等行業企業中已經司空見慣,國家對此也是毫不手軟在出拳打擊,我們看到已經有很多企業付出過沉重的代價。

反傳人士李旭認爲,要區分此類企業是否涉嫌傳銷,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解讀,一、從消費角度:消費者認爲只要拉人頭就是傳銷;二、從企業和行業人士角度:有靠譜的產品,不收取入門費,可以無條件退換貨就不是傳銷;三、從政府監管的角度:是否涉嫌傳銷主要看三點,有沒有入門費、有沒有拉人頭、有沒有團隊計酬。李旭強調,在司法實踐中傳銷的定性,最重要的是對層級性計酬的定性,換句話說就是,你賺的錢是否要通過你拉的人頭來獲取。這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投資項目的時候,一定要仔細分辨,所參與的項目是以拉人頭爲主的涉嫌傳銷模式還是以賣產品爲主,以產品爲導向的項目。

李旭反傳防騙團隊原創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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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 | 向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