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電子帳單省企業成本 消基會:應回饋「還利於民」

消基會中區分會主委李淑女(左)指出,消費者使用電子帳單應該比照水電公司「還利於民」。(張妍溱攝)

爲落實2030年達到「帳單零碳」的目標,消基會中區分會2日指出,除自來水公司優惠3元、電力公司優惠10元外,其他各式電子帳單,均無固定減收優惠,對消費者誘因卻不大,將行文給各大工會,建議回饋「還利於民」,讓電子帳單普遍化推廣,響應環保。

消基會中區分會指出,傳統帳單除了紙張外,還有透明的塑膠片,屬於複合性材質,每年預計會產生9億份紙本帳單,換算每人日用水量爲280公升,所省的水可讓1個人使用30年。疫情期間蒐集各家公司各類電子帳單,發現許多業者以便利及響應環保之名,鼓勵消費者以轉帳或扣款方式繳費並採用電子帳單。

消基會中區分會表示,消費者改採電子帳單的回饋,除了自來水公司優惠3元、電力公司優惠10元之外, 一般例行繳費的瓦斯費、市話(中華電信)及各家行動通訊業者的電信費、銀行對帳單及信用卡費、保險公司保費,各項電子帳單均無固定減收之優惠予消費者。

消基會中區分會主委李淑女指出,企業經營者應積極推電子帳單,朝無紙化方向努力,並將電子帳單所節省的費用回饋給消費者,進而讓消費者支持使用電子帳單,以達到政府節能減碳「帳單零碳」的目標。

消基會呼籲,企業經營者在原先紙本帳單的紙張、印刷、裝訂、郵票郵寄、人事的成本都已省下,經年累月下來,金額十分可觀,企業經營者若僅是提供點數、小額禮券或是單次抽獎、1次性的減免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比照水電公司「還利於民」,每期提供固定優惠,對消費者而言纔是真正的公平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