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扣押 鼎越要提抗告

(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爲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等人讓鼎越開發獲容積獎勵20%的不正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扣押期間不得處分。鼎越開發晚間發表聲明,強調收到裁定後,將依法提抗告。

鼎越聲明如下:

針對臺北地檢署扣押京華城案20%容積獎勵利益,鼎越開發公司聲明,臺北地檢署的做法,認事用法容有未洽。

臺北市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之土地,系由鼎越開發公司於108.09.25透過國際標售向京華城公司購得,鼎越開發公司並非容積獎勵之申請人,亦非犯罪行爲人,更無犯罪所得流向。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營運,檢方恣意扣押鼎越開發公司向京華城公司購得之土地,已影響鼎越開發公司廣大股東權益,鼎越開發公司將於收到裁定後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