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不滿證券商疏失致財損 門口舉牌抗議求公道

黃男去年間向高雄證券商購買結構型債券,卻在取回本金當天接到證券商迴應,稱與臺北總行設定不符無法拿回本金,最後僅取得一張已跌深的股票。黃男不滿因證券商與總行間的疏失,反而造成他損失。曾向消基會、銀行局申訴未果,無奈下才會到門口舉牌抗議,要求還他公道。(崔正綱攝)

高雄一名投資人黃姓男子,去年向高雄某證券商購買一年期總價900多萬元的結構型債券,今年拿回本金當天,卻收到證券商迴應,稱與臺北總行設定不符,本金無法取回,最後僅拿回一張已跌深的股票,造成黃男損失慘重。他不滿因證券商與總行間的疏失,反而造成他損失。曾向消基會、銀行局申訴未果,無奈下才會到門口舉牌抗議,要求還他公道。

黃男去年4月底,與家族3人包單向高雄證券商購買900多萬元,每月配息2%的一年期結構型債券,包含臺積電(TSM)、推特(TWTR)、諾瓦瓦克斯醫藥(NVAX)3個美股的連結債標的,黃男向證券商設定要求標的股價達上限價即出場,購買期間,證券商經辦理專表示,臺積電、諾瓦瓦克斯製藥升破上限價出場,僅剩推特。

時間來到今年4月底,黃男取回本金前一天,理專向他表示,結構債已安全下莊,但在匯款當天,證券商才發覺臺北總行拿黃男資金向國外金融投資公司購買的連結債是3標的要求均升破上限價纔出場,非與當初設定相符,故無法匯回本金。直到截止時,原先一個標的物已升破上限價卻被列爲記憶,到期末日時,標的股價跌至下限價之下,黃男因此承接到跌深股票。

黃男因此損失慘重,認爲是證券商與總行之間的作業疏失,造成他的損失,於是向消基會、銀行局申訴,但都未果;而總行卻冷處理,想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因司法途徑既耗時又傷財,黃男無奈下,今日下午前往證券商門口,舉着自制「吃人夠夠、還我錢來」等字眼的牌抗議,期望自己的心聲能被聽見,並還他一個公道。

證券商迴應,公司是依客戶所指定投資商品之條件及雙方契約辦理,針對客戶訴求,公司先前已多次懇切向客戶說明,希望獲得客戶理解;公司尊重客戶表達意見的權利,未來仍會秉持誠意持續與客戶理性溝通,希望這個事件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