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被騙2千億元、金管會罰1億元 黃國昌譏:騙2千、罰1塊
▲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左)與律師李永然(右)。(圖/記者林昱均攝)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剛上任就得面臨TRF受害人事件,他日前表示TRF是民事糾紛,因此傾向僅開一罰。回顧近幾年金管會雖然已對17家銀行共開出TRF事件8600萬元罰單、創單一業務罰金最高,但全臺投資人受騙金額約2千億元、罰款卻連1億都不到,加上賠償也遙遙無期,因此被時代力量黨立委黃國昌譏諷爲「賺2千、罰1塊」。
TRF受害聯盟26日與律師李永然旗下出版社合作發行臺灣金融巨禍一書,描述這件臺灣銀行業史上最大的詐騙事件。所謂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又稱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爲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方式爲由銀行與客戶對「未來匯率走勢」進行押注。2014年時金管會許可後,臺灣共計至少11家銀行發行其金融商品,且設定臺幣約3千萬元的投資門檻。
臺灣TRF交易方式爲銀行銷售以人民幣爲標準的TRF商品,當客戶進行匯率單邊走勢的押注,押對方向,獲利爲「本金乘以匯差」;猜錯方向,虧損除了價差乘上本金外,還須乘上槓捍倍數,也就是「本金乘以匯率再乘以槓桿倍數」。
不過,李永然痛批,在2014年之前任職的立委早已爲銀行讓步而種下惡果,其TRF商品設計爲客戶的累積獲利達一定條件,銀行可以選擇退場不玩,但是當客戶賠錢時,必須等到合約到期才能結束,等於投資人損失無上限、還不能賺太多。由於近2年來人民幣匯率大貶,加上不少受害人的TRF契約到期,粗估全臺投資人至少虧損超過2千億元。黃國昌也表示,過去這些發行TRF的銀行僞造財報與董事會紀錄,讓投資人相信其資訊以爲獲利率很高,也因此導致許多中小企業結束營業,對於臺灣經濟影響是全面性的,他也期望顧立雄能正視此事件,不要讓金管會繼續「包庇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