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境外基金 金管會授避雷三招

張子敏表示,金管會今年成爲虛擬資產主管機關後,陸續收到相關檢舉案,主要兩種檢舉,一是業者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二是未在臺灣辦理商業登記的非法業者在臺灣不當行銷等。目前國內有25家虛擬資產業者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若有業者在臺灣從事虛擬資產業務,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且經輔導未改善,金管會可處行政罰,罰鍰金額爲新臺幣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但目前沒有業者遭裁罰紀錄,若涉及違反刑事、詐騙,金管會會移送檢調,若涉及違反行政規章,金管會依行政程序處理。

張子敏強調,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並非經金管會覈准設立的機構,可能未受外國主管機關監理,又相關商品在境外提供,且虛擬資產交易資訊不透明、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民衆如透過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務必提高警覺,謹慎判斷相關訊息之真僞。

非法境外基金銷售管道也不要亂買,像是今年爆雷的澳豐基金。張子敏說明,非法業者常假借財務投資公司、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招攬民衆投資非法境外基金,如有交易糾紛,投資人常難以求償,民衆從事投資時,應選擇合法投信投顧公司與銷售機構,並查詢是否爲合法境外基金,自身權益才能獲得保障。

「境外證券商之網路平臺」如去年金管會設限的e投睿(eToro),這些業者未經金管會覈准於國內辦理證券業務,相關業務行爲不受金管會監管,民衆如經由此類境外網路平臺交易,相關投資行爲不受「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法規保護,投資人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