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買大統油 福懋獲賠償 味全遭判刑 法界:不公平
味全混油案今(25)日一審宣判,臺北地院認定味全以大統長基摻入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和葡萄籽油作爲純油和調和油原料,相關被告被依詐欺取財罪被判處五個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味全公司也被裁罰1550萬元。相較於同樣買到大統油的福懋,卻被彰化地院判決大統須賠償466萬1105元。兩個判決天差地遠,讓人霧裡看花。
本案審理過程中,辯方律師控訴檢察官差別待遇,舉不出具體證據證明味全知悉大統賣混油,卻仍認定味全與大統是共同犯罪,但同樣買到大統油的福懋與臺糖公司卻不起訴,甚至被視爲「受害者」且向大統訴訟求償成功。律師質疑,難道這不合邏輯的起訴,只因社會滅頂壓力而來?
法界人士認爲,判決對於認定被告知悉混油仍繼續購買的部份,認定稍嫌薄弱。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在自身案件審理時,曾說過不曾與魏應充有過業務接觸、不認識魏應充。臺北地院若想要證明頂新高層與高振利共謀,爲何在長達一年的審理當中,卻從未傳喚高振利當庭做證、直接與被告對質?至於判處以主成份爲棕櫚油的調和油品構成詐欺部分,依照食安法規,只要在成分欄上標明就合乎規定,味全也將佔比最高棕櫚油列在成分首位,標示合法卻被法院認定有罪,頗有爭議。
本案起訴時,檢方曾痛斥頂新以「降低成本爲唯一考量」,但審理時卻發現,頂新購油成本爲一般市價行情、甚至高於福懋的購油成本,無檢察官所述爲了節省成本購入大統油情事,且大統混油甚至可通過SGS的純油檢驗,如何能認定頂新制油與味全一定是事先知情。
判決結果公佈後,味全公司發聲明表示向來恪遵法令,也深信員工遵循法規、秉持專業做好份內工作,將繼續上訴爭取清白。被判處最重四年徒刑的魏應充,審理過程中曾多次強調吃自家油、對油品有信心。在得知判決結果後,也由辯護律師發表聲明,強調絕無黑心、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