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網股》臺臺並一案續躺公平會 臺灣大喊話

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一案,目前正處於公平會審理階段,惟公平會昨(28)日表示,該案因審議必要,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但書規定,延長審議期間60工作日、至11月7日,並以書面通知申報事業。

臺灣大對此迴應指出,感謝公平會委員與承辦單位辛勞審議,臺灣大將持續積極配合審議,相信公平會必能維護臺灣之星280萬用戶、2000位員工及所有股東與利害關係人權益,提高效率加速審議,使產業發展更積極創新,更邁向永續。

臺灣兩大電信合併案,目前遠傳(4904)並亞太電(3682)已經順利過關,臺灣大並臺灣之星的臺臺並目前仍卡在公平會審議階段,但其實先前NCC(國家通訊委員會)是以有但書方式通過,也就是要臺灣大在明年6月30日前繳回超額的3.5GHz黃金頻譜,而該部分臺灣大也向NCC提起行政訴訟,換言之,就算未來公平會通過雙方合併,未來臺灣大即便成功合併臺灣之星,依舊有頻譜問題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