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案酒店女閨密「1張自拍」成關鍵 8名檢察官傾全力讓兇手重判

蔡女(右)殺害陳姓男友還裝桶灌水泥封屍,國民法官昨依殺人等四罪判他廿七年六月。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神岡桶屍案蔡姓酒店小姐和陳姓男友因金錢、感情糾紛,殺害陳還裝桶用水泥封屍,本案在毫無「直接證據」、死者死因不明下,國民法官仍依殺人等4罪重判蔡27年半。據瞭解,臺中地檢署全案動用多達8名檢察官,強化間接證據、經驗法則說服法官,宣判當下連公訴檢察官都激動痛哭。

臺中警方2022年10月26日在神岡廠房發現桶屍,27日先以證人身分傳喚蔡女,檢方復訊後改列被告,但第一時間認無羈押必要諭知請回,當時案情一度陷入膠着,同年11月23日纔有所突破,中檢再傳蔡女到案依殺人罪嫌將她向法院聲押獲准,蔡至今已被收押1年3個多月。

據瞭解,該案除偵查主辦檢察官胡宗鳴,當時包括主任檢察官林宏昌、現已派連江地檢檢察長謝謂誠都加入偵訊,公訴組則由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檢察官張凱傑、陳隆翔、林嶽賢及何建寬負責。

鄭葆琳指出,檢方從層層的論證推理、時間順序,花了很大心力採用連貫性方式陳述,目的要讓國民法官容易理解,從種種間接證據的顯示,透過經驗法則判斷被告有罪。

今宣判時,張凱傑當庭也激動掩面落淚,他坦言本案蒞庭事前準備耗費大量心力,合議庭量處27年6月超過檢方求刑,確實出乎意料。

張說,他開宗明義就向合議庭說本案完全沒有「直接證據」,連死者確切死因都不得而知,法醫相驗時發現陳男皮膚已皂化、臟器組織糜爛,但遭水泥封顯然遭外力殺害,不可能是自然死亡,檢方偵查發現諸多疑點均指向蔡女,她卻回答「全是巧合。」

張凱傑提到,關鍵證據是蔡女閨密的1張自拍照,由於陳男2019年3月5日失蹤後,蔡女同年4月3日和閨密赴桃園機場要搭機去峇里島,閨密清晨5點47分在第1航廈的1張自拍照,其墨鏡反射照出蔡女低頭滑手機。

隨後5點51分,陳男的女兒就收到父親傳LINE自稱要出國,還附上1張航班看板照,經比對閨密其他拍到的看板中,航班資訊一模一樣,再再顯示蔡女出國前隨身帶着陳男手機,並假冒陳身分傳給其女兒,假冒陳仍在世假象。

陳隆翔、林嶽賢也認爲,檢方依4罪對蔡女求刑25至27年,合議庭判27年6月,除彰顯檢方適切求刑,也能見合議庭評議階段,對於蔡女惡性、犯後態度審酌上,反應出國民法律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