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5個月...蘇貞昌:臺灣因進步包容成爲更令我們驕傲的國家

記者婕妤臺北報導

同婚專法實施至今滿5個月。行政院長蘇貞昌25日晚間透過臉書釋出兩分半的影片感性談及平權議題。他提到,專法實施後,太陽依然自東邊升起,民法父母子女關係仍然正常運作,「臺灣只有因爲更進步、更包容,成爲更令我們驕傲的國家。」

蘇貞昌臉書貼文表示,「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國家,同一個天地之間,面對無法理解的彼此,應該做的不是對抗,而是更多的溝通。遵守憲法,合乎公投結果的同婚專法實施五個月以來,太陽依然自東邊升起,民法父母子女關係仍然正常運作,國家依然繼續向前走。而臺灣只有因爲更進步、更包容,成爲更令我們驕傲的國家。」

蘇貞昌透過兩分半的影片,再次與國人感性談及平權議題。他說,人的社會,是一步一步,漸漸進步的。以前窮人女性黑人都不是平等的,在很多國家,他們連投票權都沒有,但是現在我們都知道人人平等,要互相尊重。

蘇貞昌表示,過去我們因爲不瞭解,都以爲同性戀是不正常的,甚至認爲是一種病,「連我自己時候,都和很多人一樣,會嘲笑,甚至會欺負他們。」

蘇貞昌強調,現代醫學發達,已經證明,同性戀在社會上雖然是少數,但是他們是天生的,是自然的,不是病,也不會傳染,更加不可能是因爲教育、或是宣傳,就讓本來男生女生,變成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既然同性戀是天生自然的,就算他們是少數,我們也不能欺負,應該要尊重,要公平對待。」

蘇貞昌提到,這就是大法官第748號解釋表示,國家也要保護同性別的兩人,也同樣有婚姻自由之平等權利,大法官解釋就和憲法一樣效力,人人都要遵守,政府也要遵守。同時,政府也要尊重去年年底公投的結果,所以沒修改民法,在今年五月二十四號,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專法,讓同性戀可以用專法登記結婚,但民法一字都沒改。

蘇貞昌說,專法實施五個月以來,阿公阿嬤消失孩子同樣叫爸爸也是叫爸爸,媽媽也是叫媽媽,我們的生活完全沒影響,社會也沒亂,只是開一條路讓同性戀走,讓所有國民的婚姻自由,都同樣有法律保障。

蘇貞昌感性向國人喊話,「各位鄉親長輩,一樣米養百樣人,世間人百百種,但是,我們是同一國的,我們都一起生活在臺灣這塊土地上,要人尊重,同時也要尊重人,就算人家跟我們不一樣,我們也要互相尊重平等的相待。如此,臺灣纔會成爲一個互相尊重,自由、進步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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