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車格內遭開單!監視器曝光真相傻眼了

捷運周邊常見的違規樣態是佔用殘障機車停車格。(翻攝畫面)

捷運警察統計捷運站周邊機車違停的情形。(翻攝畫面)

新北市捷運輔大站、回龍站、丹鳳站因機車停車場腹地狹小,且該地區通勤民衆停放需求量大,導致民衆趕上班任意停放,甚至將原本停放在停車格內、他人機車移出,離開後又未歸位,害車主遭開單,案經申訴,釐清車主原本停放位置,警方予以撤銷,警方仍呼籲民衆發揮公德心,多替他人設想。

捷警表示,去年12月8日,民衆申訴指稱,將機車停在規定停車格內,但牽車卻發現機車被他人拉出,放置在中央通道中間,遭警方開單舉發,經捷運警察調閱監視器,協助民衆釐清,見一對男女,將被開單的民衆機車拉出後,牽出自己的機車,隨即揚長而去。

員警協助撤銷機車車主罰單後呼籲,年節期間搭乘捷運系統出遊、返鄉人潮擁擠,如騎乘機車到車站轉運,需注意現場的標誌、標線以及告示牌,確實停放在停車格內,並拍照確認,避免遭他人移置而受罰,另外,如遇停車場客滿,切勿擅自移動他人車輛,以免衍生相關爭議。

捷運警察統計,去年1月至12月違規停車案件計有3328件,其中以回龍站504件、輔大站281件、丹鳳站193件等三站違規停車件數最高。常見機車違規態樣爲「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佔用自行車停放區」及「未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內」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罰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