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植栽蛙鳴 鄰投訴妨害安寧
集合式住宅爲常見的住宅形式,生活噪音卻成爲潛藏問題,干擾彼此生活。(莊旻靜攝)
社區大樓上下層間引發的噪音問題,動輒造成鄰居反目,新竹縣甚至有民衆因透天1樓植栽引來蛙鳴,遭鄰居投訴妨害安寧。不過噪音認定標準嚴格,新竹縣環保局副局長羅仕臣表示,目前《噪音管制法》多約束營業場所,針對生活類型、非營業場所或宮廟發出的聲響,民衆只能求助警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住透天社區邊間的新竹縣李姓女子,因家人喜好綠意,庭院有植栽,偶爾有青蛙蛙鳴,卻屢遭斜對面鄰居投訴,指「青蛙」妨害安寧,要求家人搬除植栽。李女不勝其擾,無奈說「住透天沒有比較安靜」。
噪音認定標準嚴格
另起案例王姓男子與妻子年初購買新屋裝潢,日前迎接新生兒,期望1家4口享有小家庭幸福生活,未料樓下鄰居屢屢以「腳步聲響過大」投訴,雖已增加軟墊、墊高地板阻絕聲響,但樓下鄰居竟採購震樓神器反制,每日密集規律震動2小時,讓正在坐月子的王妻幾近抓狂。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指出,民衆在購屋時,均有現況說明書,登錄常見事項包含說明屋子現況如管線配置、土地佔用、是否爲自來水等,一般民衆也會在意住宅附近是否有嫌惡設施,如墓地、加油站等。
對於因「小噪音」擔心鄰居反目的民衆,靳邦忠建議,如買方特別在意噪音問題,可於現況說明書上加註,但須具體,例如哪種類型聲量、不得超出多少分貝等,若有違反可附加條件如解約或賠償,有助於保障買方權益。
但噪音要達開罰標準,不但要視有無超過日、夜間及深夜不同分貝數,對所處的社區是位在何種等級噪音區也有不同,一般民衆多半報警處理。不過警方坦言,要達到《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基礎,依據現行判決,須符合妨害公衆安寧等條件,檢舉鄰居噪音干擾生活,也須檢附證據,程序冗長不易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