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飆車害1死2傷 男冤喊「會禮讓行人」:鄰居可作證

簡男(灰衣者)18日晚上飆車害1死2傷,交保獲釋時自稱平時會禮讓行人,鄰居都可以替他作證。圖爲簡男自士林分局步出,準備被移送至地檢署。(中時資料照)

有「德東飆車王」之稱的簡姓男子,18日晚間在北市士林區士東路飆車,撞死65歲婦人,害2名高中生腿斷,19日下午檢方諭令20萬元交保。對此,簡男步出地檢署時頻頻喊冤,稱自己絕非外傳的飆車王,平時開車會禮讓行人,鄰居都可以作證。

肇事簡男於19日下午走出士林地檢署,以外套遮蓋頭部,頻頻向守候的媒體致歉,表示自己絕非外傳的德東飆車王,若有飆車早就被警察抓了,且平時開車上路時,他習慣禮讓路人,鄰居都可以作證。

簡男指出,事發當時他是要超左前方的車,只是該車突然煞車,他改向左行駛,卻直接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婦女與2名高中生等3人;簡男說,「對不起很抱歉,平常真的有禮讓行人」、「我不希望他們受這種苦」等語。

回顧此起案件,車禍發生於18日晚間,簡男於天母士東路疾駛,撞上過馬路的婦女與2名高中生,其中婦女送醫不治,2名高中生則腿部骨折。警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其移送地檢署,檢方19日下午復訊後,諭令其20萬元交保,並令其交付肇事車輛、行照與駕照,不得轉移名下財產。